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24年-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含答案【培优A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哪种行为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A.甲国与某外国公司签订环保开发合同,该合同中没有关于国家豁免权的条款 B.乙国在某外国法院出庭,要求该法院宣布判决无效 C.丙国在某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 D.丁国在某外国法院对该国某公司提起诉讼 【答案】:D 2、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请回答第题。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答案】:D 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以伤害故意将王某打得重伤昏迷,离开现场时出于习惯随手扔掉烟头,未料到竟引起火灾,烧死了王某。甲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以伤害故意将李某打成重伤,然后离开现场。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乙的哥哥来到现场。李某的哥哥也来到现场欲抢救李某,但乙的哥哥不许其进入抢救,导致李某死亡。事后证明,如果李某的哥哥抢救,则李某不会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绑架吴某,警察前来营救。警察由于重大判断失误,竟将吴某误以为是丙,将吴某开枪打死。丙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放火引起大楼火灾,消防队员实施正常的灭火行为,其中一名消防队员被火烧死。丁的放火行为与消防队员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D 4、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下列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A.梅因把法律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 B.穗积陈重把法律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和管理型法 C.庞德认为法律的发展经过了原始的法、严格的法、十七八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以及社会化的法 D.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和实质合理的法 【答案】:B 5、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答案】:D 6、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 B.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惩戒行为 C.中国政府驱逐某国使领馆人员出境 D.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行为 【答案】:A 7、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生产以面粉做成的感冒药品,刚开始不久即被查获。经查,张三已经向外地一家药店发了价值8万元的货物,但货款尚未到账。仓库中库存货物价值10万元。张三触犯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B.李四在其生产的食品中掺入含有有害成分的伪劣“一滴香”。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库存货值金额达20余万元。李四触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未遂)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C.王五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后果,王五构成销售假药罪 D.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如果无法证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但只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就可以直接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可以证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就不可能再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答案】:A 8、赵某聘请王律师作为其与金某债权债务纠纷一案的代理律师。一天,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告金某的来电,声称赵某是网上六合彩的上线,正是他提供账号给其赌博,让其输了钱。后来赵某叫人殴打胁迫金某写下欠条,确认向他借款80万元。事后,金某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已立案。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王律师在阅读完法院从派出所调取的材料后神色大变,当庭表示拒绝代理此案,并声称接此案时并不知情。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王律师不得
lj****88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