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在订立合同时最容易忽略这些问题.docx 立即下载
2024-01-14
约3.9千字
约9页
0
1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在订立合同时最容易忽略这些问题.docx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在订立合同时最容易忽略这些问题.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2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XX年买卖协议司法解释:在订立协议时最容易忽略这些问题一、协议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协议正式签订后,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协议,可以变更协议。建议注意保存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如主协议约定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协议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假如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协议、长期的租赁协议、建筑工程协议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协议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通过电子邮件商议好的内容能否算做协议的一部分?电子邮件的内容即是协议条款,其文字(或与图像、声音的组合)表达也是拟定的,当事人双方一经协商确认后即应信守合约,任何一方未经对方批准变更或者不履行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协议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涉及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互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16条第二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协议,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采用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初次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三、协议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如单方对协议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协议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协议约定内容。协议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协议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批准后,重新签订协议或在原协议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协议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协议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四、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协议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协议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协议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协议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协议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假如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重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假如公司运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法律依据】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协议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拟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去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规定,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协议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重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五、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违约时怎么合用?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合用。在我国,定金和违约金都是补偿性的,而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比较相似,假如同时合用,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并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法律依据】《协议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协议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合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协议纠纷案件合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买卖协议约定的定金局限性以填补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对方请求补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补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导致的损失。六、回扣条款是否有效?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运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公司、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
查看更多
王子****青蛙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在订立合同时最容易忽略这些问题

文档大小:1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