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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第二条适用范围: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第二章权责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第五条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第六条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第八条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第九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第十条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第十一条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第十二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第十三条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第三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人力资源部XX年四月二十日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篇2]鉴于餐饮业一线服务人员招聘难、留人难因素,综合考虑离职人员返聘比重新招聘新人相比在招聘和培训成本方面要高出很多,返聘的员工在对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技能等方面较为熟悉,可以第一时间进入工作状态。鼓励因个人因素离职的员工能返回公司,继续服务于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离职人员的重新返聘,1、在本公司辞职后,第二次或两次以上应聘公司招聘的岗位。2、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时间6个月以上方可二次入职。3、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负责人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4、凡离职人员二次入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和相关福利政策。5、返聘录用原则:5.1自身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制度、公司及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永不录用;5.2自身品质或者员工自身素质不符合公司要求员工不能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等原因,不论是辞职还是辞退的都不能返聘。5.3因不遵守考勤制度旷工、自离的人员将不能返聘。5.4在公司通过正常手续辞职后再次应聘公司岗位,方可允许录用。6、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或用人部门要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逐级报批总经理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7、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返聘,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正规入职程序走入职流程,详见《入职流程》。8、部门安排尚未通过正常审批流程的原离职人员提前上班的,如最终审批未通过,则该员工在录用部门工作的`一切费用支出、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赔偿或经济补偿金,由录用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9、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的制度[篇3]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对已离职的人员进行返聘,鼓励因个人因素离职的员工能返回公司,继续服务于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离职人员的重新返聘,适用于本公司离职后重新应聘的人员。1、离职人员返聘规定:1.1因个人因素已离职三个月以上的公司员工,重新申请入职需在面试时如实说明曾在“喜地山”企业工作的情况,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不做任何补偿;1.2离职人员返聘需原工作部门负责人评价,如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已不在原工作岗位上,则需附上由原部门曾与该离职员工共事的同事给予评价,原部门现任负责人参照其评价再签批;1.3符合离职返聘的,应认真填写《员工离职返聘申请表》,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签批,方可办理入职;1.4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正规入职程序走入职流程,详见《入职流程》。1.5部门安排尚未通过正常审批流程的原离职人员提前上班的,如最终审批未通过,则该员工在录用部门工作的一切费用支出、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赔偿或经济补偿金,由录用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1.6员工离职返聘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