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原始凭证,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原始凭证有些是从外单位取得的,有些是本单位自制的。由于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千差万别的,因而记录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所包括的具体内容也各不相同,各有其不同的要求和特点。但是,每一种原始凭证都必须客观地、真实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都必须明确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的经济责任。这些共同的要求,决定了每种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表1-2):表北京迅美达公司销售发票(98)NO:3727692发票联(税务




您是否违规了,公司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而向股东分配利润!事件回放:某公司2015年度税后利润4000万元,年底财务人员计算2个投资人分红利润,其中股东王某按所占股份60%计算的应付利润2400万元,股东李某按所占股份40%计算的应付利润1600万元,扣除20%的个税后的实际分红分别是股东王某1920万元、1280万元.错误提示:该公司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分配利润之前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




“免税”新能源车须同时符合四大条件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宣布将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税”车型目录或月底出台公告指出,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对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




浙江: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先享预缴优惠后认定为统一规范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及时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近日印发《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浙地税函[2009]80号),就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及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某企业会计问:我公司为劳务派遣企业,“营改增”之后应当选择何种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企业销毁过期药品损失扣除须先报批案例某制药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年度内曾按合同约定回收一批超过保质期的已售药品,与一些过期的库存药品一起进行了销毁。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了解到此情况,认为在增值税方面企业未对销毁存货按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转出,而所得税方面也未按规定对所发生的损失进行审批即自行扣除,因此,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予处罚。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比如生产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等;所谓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




超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需代扣个税问:我单位这两年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员工工资也逐步提高。今年,考虑到房价上涨,单位负责人提出给员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请问超标给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




原始凭证填制有哪些要求原始凭证与会计人员工作紧密相关,初入行的会计人员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应该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记录要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2)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有任何遗漏,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如果内容不齐备,则不能作为经济业务的合法证明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会计




企业安置残疾人有关增值税退还数额的确定方法某县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度执行每月7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吸收残疾人就业企业(符合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项条件)全年吸收残疾人就业平均人数为20人,支付工资总额168000元,平均每人每月700元,全年实现应纳增值税税额590000元(假定税款未缴纳,下同),企业因吸收残疾人就业申请退还增值税1036800元(即征即退,下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企业申请退还的增值税数额虽然低于税法规定可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最低工资6倍的标准,但申请的退税额平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处理对于应税包装物的押金是否计税,如何计税,何时计税,以及相关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更是困扰学员的一个难题,现本人结合注税答疑,按照新会计准则总结如下:一、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其中: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




中小企业利用国家政策避税中小企业利用国家政策避税如下所示:1、进入到特殊地区或行业在我国,在一些特殊地区开设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可以享受较大的税收优惠,如:经济区、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中小企业如选择在此类地区从事合适的行业,可以起到较好的避税效果;同时为鼓励从事特殊行业加强社会保障针对一些行业实施了一些特殊的税负减免制度,但企业在选择时要仔细考虑地方和行业的特点,对有成本进行较为全面的预算,才能较好做到合理避税。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




国家八项规定出台,你知道哪些属于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吗?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一)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个二个规定,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




支票遗失怎么办?支票遗失处理方法支票遗失怎么办?支票遗失处理方法支票作为一种同城结算工具,其主要功能是用来代替现金流通的.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但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这里所说的有效措施有二:一是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止付;二是请求有关单位协助防范,但注意遗失声明是毫无意义的.(一)哪些支票可以挂失?现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银行不予受理;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




海南省公布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执行以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璋保护、节能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重要政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可开专票,按规定进项税抵扣(老会计人的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为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的“其他通讯设备”(代码699),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现行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纳税人销售自




企业搬迁到外省两免三减半可否继续享受【问题】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间,企业搬迁至外省,是否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解答】《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




对国务院新推出的6大减税政策哪些企业将会从中受益编者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本期华税为您全面解读。针对国务院新推出的6大减税政策,进行分析,重点介绍哪些企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以下称协定或安排)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确定问题上执行下列规定:一、关于判定纳税义务时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问题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如果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应负什么结算责任?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行负责。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因错填结算凭证,致使银行错投结算凭证或对款项不能解付,影响资金使用的,应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单位和个人对使用的支票、商业承兑汇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本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预留银行的印章,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被盗,发生款项冒颁,造成资金损失的,应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2)连带责任。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由于付款人不能付款退回票据,持票人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




合法有效的凭证需符合哪些规定一、“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