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货物补缴免抵退税额的处理,你知道吗?生产企业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跨年度依照规定应当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而补缴免抵退税额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补缴的免抵退税额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以前申报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冲回,红字借记”以前年度损益”等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计提销项税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例3,某纺织公司属于可以出口退(免)税申报后




吉林国税: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十三)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一、业务概述中标机电产品是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由中国招标组织在国际上进行招标,国内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或工贸公司中标,在国内生产或委托生产、加工或收购的机电产品。由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视同国内企业中标机电产品。招标单位须在招标前将贷款




关于转售进口设备所涉及的税收问:老师;我公司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现将一进口设备直接转售给区外一外资企业,请问我公司将涉及到哪些税收?假如我公司将设备使用一年后销售给区外一外资企业,又会涉及哪些税务,谢谢!答:您好!您单位位于出口加工区,进口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但是同时,国家对于上述货物设备进行严格监管,实际上属




吉林国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一、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关于




湖北地税:出口退(免)税认定流程一、标题:出口退(免)税认定流程二、业务概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国家税务




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探讨面对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问题,国内不少专家提出了不少思路。如加强信用管理(包括信用调查)、积极催讨、选择信用证做结算方式等等。可是,信用调查、催讨货款等,企业没有比较优势;由于现在是买方市场,信用证这种基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虽然非常安全,但是进口商却增加了开证费和开证保证金的负担,所以非常不受进口商的欢迎。那么是否有更具有操作性的方法呢?而坏账准备作为企业防范坏账风险的基础②,有没有起到应该有的作用呢?笔者拟从操作方便和按风险计提坏账准备的角度展开论述。一、应收账款的风险转嫁应




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出口退税证明)业务概述出口企业已办理收汇核销手续,因故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据此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1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收汇核销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原件和复印件)3.出口发票复印件4.如出口企业无法提供要求提供的”




试论中国反倾销会计现状及其对策摘要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采用的抵制外来不公平竞争的手段之一。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反倾销手段得到不断完善和强化,现已成为世界各国贸易政策和贸易经济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反倾销措施现己背离了它原有的目的,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不断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出口产品遭遇到反倾销立案调查,我国己成为反倾销诉讼的重灾区。反倾销正成为一个严峻的课题,己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学者的广泛关注。无论是在反倾销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应如何处理问: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其自产货物内销,进料加工货物复出口。某企业2003年1月份,用600万元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进项税额102万元;本月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价格100万元;内销产品的销售额为500万元(不含增值税);自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金额为600万元(离岸价);某企业内销和出口货物增值税率为17%,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5%.请问,应如何计算出口退税及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答:对于该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处理为:①外购原材料等借:原材料等600000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是怎样?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




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中标机电产品)原标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一、业务概述中标机电产品是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由中国招标组织在国际上进行招标,国内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或工贸公司中标,在国内生产或委托生产、加工或收购的机电产品。由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视同国内企业中标机电产品。招




申请出口退税企业的具体条件和范围一、出口退税的范围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一般有两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做好以上两种形式的会计处理,首先要正确计算应退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其次要明确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的税收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规定: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




出口无法收汇,是否可以享受出口退税问题描述:你好,我公司有一笔货款无法收汇,次年4月份由中信保赔给我公司货款的80%,请问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出口退税?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贵公司出口后,一笔贷款无法收汇,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因下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出口押汇账务处理怎么做?与出口代付有什么区别?【出口押汇账务处理】押汇实际上是短期贷款。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将出口货物后的对外应收账款的债权抵押给银行,从而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行为——比方说,出口商出口一批货物后,将象征货权的提单,以及与之配套的、原产地证、汇票等向出口商收款的相关单据,抵押给银行(包括D/P或信用证等收款方式),并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银行认为这些单据能够得到出口商认可和接受,并能够到单付款,则银行接受出口商的贷款申请,向出口商做融资贷款。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和汇出汇款押汇,要做成:借:银行存款贷




委托加工铁钉出口退税的计算问:我有两个问题。1.我所在的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我公司从国内购买原材料(线材)1000吨,然后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出成品铁钉900吨(加工成成品存在损耗)。以上购买原材料及加工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办理出口业务的退税过程中,经询问当地税务局,其回答此笔业务只能按900吨的进项税办理退税。我想问此处理方法是否正确,如正确,剩余的100吨原材料的进项税如何处理?能否做进项抵扣?2.我公司所投资的一处土地及地上建筑不在我公司注册地,今年5月份在缴纳土地及房产税




无法取得核销单能否先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编辑导读:税务机关应建立出口企业提供《远期证明》的台账管理制度。对于出口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仍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对于试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以税务机关收到外汇局传输的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核销日期’为准),税务机关不再办理相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追回已退(免)税款,并视同内销补税。”【问题】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的货物暂时无法取得收汇核销单,是否可以先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税法




山西国税: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一、业务概述委托方遗失受托方退税部门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申请补办的,应由委托方先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交由受托方据此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补办。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




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一、通过与企业有关联的专业外贸公司运作。企业采用自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这两种形式因为在退税方面采用不同的退税方式,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在此举例说明。某A公司2005年自营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年应纳增值税额为:20000x17%-1500=1900万元,出口环节应退增




对新发生出口业务有关问题?问:我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8月发生首批出口业务,根椐财税文件规定12个月内不能计算退税,请问如果在2002年发生的所有出口业务按退税率计算出的税额是否在第13个月能累计计算办理退税。答:国税发[2002]11号明确,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财税[2002]7号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