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税务监督税务监督的概述如下所示:税务监督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根据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及影响纳税的其他因素所实行的专门性的经济监督。税务机关通过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促使纳税人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有利于正确计算和反映纳税所得额情况的各项基础工作,推动各单位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遵守法纪,堵塞各种税收漏洞,纠正和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保证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税务监督应包括内部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全方位、全社会监督。




广东地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被告税务机关依法参加诉讼的活动。应诉是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应尽的义务,也是维护其正当权益,确保税法贯彻实施的需要。在应诉过程中,被告税务机关应作的工作主要包括:(1)做好应诉准备。首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有异议,应及时书面提请法院依法处理;其次要指定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再次,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必要时可申请证据保全,提交申请书;最后,发现税




生产型、收入型及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




企业跨省迁移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处理企业跨省迁移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迁往京外,仍持续经营,不结束自身业务,不应进行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




营改增全面实施前补缴的增值税如何处理?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对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前,抵扣了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所含增值税的事项,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如下。案例盈利甲公司为从事货物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征收率为2%;适用的企业




开具商业折扣发票需注意那几点在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流通企业的竞争越发激烈,为扩大市场份额或者出于其他盈利目的,很多大公司,商场,超市等等都会采取特殊的销售方式来吸引顾客。目前,商业折扣是比较吸引消费者的促销方式。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但一些企业在开具商业折扣发票时没有遵循税法的规定,反而导致企业负担了不必要的税收支出。那么财务人员在开具商业折扣发票时究竟应该注意什么呢?折扣额不能单独开具发票或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方面,《国家税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增值税抵扣五大要求(下)(老会计人的经验)四、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所




深圳地税:生产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查账征收)一、业务类别申报二、业务概述纳税义务人包括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的自然人投资者(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是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预缴其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分投资者申报,每一个投资者均需申报一份申报表。季度申报应从第一季度起顺序申报,新开业的从开业所在季度开始申报




发票发票:联合投标,发票到底要怎么开?一、法律依据1、《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规定。1)第四十二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第四十三条规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




盐城:企业科技创新享税收优惠盐城市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三大杠杆作用,积极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据了解,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该市首先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允许企业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9%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独管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其次,在财政上对企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深化,股权转让日渐普遍。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一、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与职工教育经费有关的那些个税法知识职工教育经费,看似简单的一个财务概念,但正确认识职工教育经费,正确核算职工教育经费,涉及的税法知识并不少。一、职工教育经费按照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文件参考: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




算清个税申报账年终将近,今年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们,在迎接新的一年的同时,也该为即将开始的第二次个人所得税申报做准备了。今年申报政策基本与去年相同。只要你年收入超过12万,或者从境内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的收入的人,或者你有境外收入,或者你有未纳税的收入,这四项中满足一项,那么你都需要准备申报了。同时,申报所得项目也依然为11项,申报方式仍然是三种,即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的方式。不过,自行纳税申报过程中仍然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案例1工资要按税前收入申报张先生在国内某私人企业工作,收入来源比较单一




纳税评估补税后应及时调账纳税评估补税后应及时调账某外商独资企业(股东为某外国公司)2009年成立,2013年账外收入1170万元,货款打入老板娘个人账户,产品成本已分批计入账面已售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该公司没有留抵税额且不亏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分别是17%、25%。纳税评估补税后作了以下两笔分录:一、缴税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50万元(1170÷1.17x2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0万元(1170÷1.17x17%)贷:银行存款420万元。二、应交




辽宁国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开具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开具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税务机关受理销售方申请后,根据其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应用文书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附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提供资料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




吉林国税: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一、业务概述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




深圳国税:其他类消费税申报1、业务概述从事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排量>250毫升)、摩托车(排量=250毫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零售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消费税。2、报送资料(1)《其他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




“税收法定”并非一蹴而就两会上‚新华社记者就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没有时间表向新闻发言人傅莹发问‚傅莹回答说:“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刚才提到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如新闻发言人傅莹所言‚税收法定问题确实很专业‚在学术界也有很多讨论。从专业视角说‚“税收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概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先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4%征收率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清单与专用发票记账联进行核对,并确认企业已经缴纳预缴税款之后,允许纳税人继续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无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清单》2.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纳税




江西国税局解答全面推开营改增的16个政策问题一、客运企业拥有非独立核算场站和车队,其取得的售票收入是否需要划分客运收入和客运场站收入?取得的行包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对旅客随票赠送矿泉水是否视同销售?答:客运企业为加强内部经济责任考核,将提供客运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客票票面收入)和价外费用,在本企业非独立纳税的场站和车队进行虚拟分配,征税时不划分客运收入和客运场站收入,全部按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客运企业通过第三方代售车票,从代售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客运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