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支付征收、拆迁款的报告 (2).docx 立即下载
2023-03-05
约558字
约2页
0
20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关于请求支付征收、拆迁款的报告 (2).docx

关于请求支付征收、拆迁款的报告 (2).docx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请求支付征收、拆迁款的报告(1)免税拆迁补偿费根据国税函【2008】277号和国税函【2009】520号的规定,对于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去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文件,无论其取得的拆迁补偿费是否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予征收营业税。所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满足上述条件的拆迁补偿费,应当以其取得的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拆迁补偿协议、签收单据及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详细资料作为其税前扣除的凭证,主要有:Ⅰ、拆迁补偿合同或协议;Ⅱ、被拆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Ⅲ、被拆迁人签收拆迁款的拆迁收据;Ⅳ、支付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的银行单据;Ⅴ、其他相关资料。(2)应税拆迁补偿费对于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拆迁补偿费,对于被拆迁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依法应当征收营业税。所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上述拆迁补偿费应当以取得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关于请求支付征收、拆迁款的报告 (2)

文档大小:20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