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历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pdf 立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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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历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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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历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
说明:试卷号码:1020;
课程代码:00599;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其他:资料收集了2007年7月2018年1月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21.论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答: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依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的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
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世界各国在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
时,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1)属人管辖原则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原
告还是被告,也不管居住何处,当事人国籍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采取属人管辖原则的国家主要是
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法系国家。各国对与人身有关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原
则上承认当事人本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2)属地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属
地管辖原则可具体分为:以住所、居所、临时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以物之所在地为联系因素
确定管辖权;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3分)
(3)协议管辖原则
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把他们之
间的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协议管辖可分为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明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
达成书面协议,将争议交由某国法院审理。默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书面协议,一方当事人在
某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并进行答辩,从而构成对法院管辖权的确认。
(4)平行管辖原则
平行管辖原则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
选择其中一国法院起诉,由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
(5)专属管辖原则
专属管辖原则是指为维护本国公共秩序,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一国主张某类案件只能由
本国法院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
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
21.论述最密切联系原则。
答: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应用于合同、侵权等领域的一种法律适用原则,其含义是指,某涉外民事关系,在
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
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它完全抛弃了传统客观论的机械作法,其客观标志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多个,在诸多的客观标志
(连接因素)中,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一个“重心”,即与该合同交易有最
密切联系的客观标志,然后根据该标志的指引,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以下带有普遍性的特征:
(1)它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根据具体案件的特定事实去灵活寻找所应适用
的准据法,从而改变了传统冲突法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联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从而加
强了案件处理的科学性。
(2)它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其方法十分灵活。在具体运用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允许根据涉外合同所涉及的不同性质的问题,
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二是对与案件相关联的各种有关事实和因素进行综合考
察。
(3)它给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与案件
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予以适用,加之该原则没有确切、限定的内容,这就给法官自由载量提供了极大的空
同。法宫据此可排除适用会给合同关系带来不利的法律,选择更有利的法律,实现法律选择的公正与灵
活。但也可能被法官滥用而破坏它的正确性。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21.论“直接适用的法”及其特征。
答:“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
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直接适用的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直接适用的法”被适用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是涉及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等重大
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其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些重大利益,因此,要求排他地予以适用,这些法律本质
上具有必须或直接适用性。这是“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特征。
(2)“直接适用的法”本身的内容能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
规定,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裁决。它所支配的是某个特定的重要问题即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而不是某
一法律部门或领域。
(3)从适用方法上看,它不通过法院地传统法律适用规范的指引,而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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