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及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培训讲学.ppt 立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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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及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培训讲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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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建立和谐双赢的劳动关系目录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保险、职业培训等。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2、劳动关系的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内容及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
3、劳动关系的规范和调整
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人事争议仲裁)
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人事争议仲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之间的关系(农民作为乡镇企业职工的除外);
军队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关系;
家庭保姆、临时帮工、家庭教师等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

问题: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
答案: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小贴士: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的范围?二、劳动关系的终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特别注意:企业单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都必须依法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也是单方面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的无条件程序规定。
《工会法》第21条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合同,要求重新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开除和除名
计划经济的产物,不适用大多数企业,现行法规仍留用或套用了这两个概念,但很少采用(尤其是非公企业)。
开除、除名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具有行政性质的处分或处理。
开除和除名的性质不同:
开除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行政性的处分,是《职工奖惩条例》的8项处分之最严重的一种。开除就意味着终止了劳动关系,是一种剥夺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开除的实体要件一定是职工有错误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除名也是一种剥夺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除名不是对职工的行政处分而是一种专门性的处理。除名则只是针对那些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30天者作出的专门性处理;旷工的理由不是免除处理的充分必要条件。
开除和除名不能仅仅依据企业自有的规章制度,还必须依照《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如应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处理决定方为有效。与解雇、辞退不一样。
引起争议则纳入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处理。3、辞退
此概念适用于大多数企业。辞退应有合理的理由或依据,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否则应支付补偿金;
4、解除
指合同未到期,应有合理的理由或依据,否则同辞退一样应支付补偿金。
5、终止
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依法破产或劳动者死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或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终止。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应提前通知补终止方(劳动合同条例第9条);
如属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但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不用支付补偿金;但如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须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非所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的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予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本条例相应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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