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先销售后包装”可节税.doc 立即下载
2025-01-03
约1.3千字
约2页
0
67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销售产品“先销售后包装”可节税.doc

销售产品“先销售后包装”可节税.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销售产品“先销售后包装”可节税
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则可以降低消费税税负,且保持增值税税负不变。
包装物无非是箱、桶、罐、瓶等等。包装物的税务筹划也是围绕这些物品展开的。
方案一:采用“先销售后包装”方式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纳税。习惯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都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进行。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应纳消费税为:(30+10+15+25+8+2+10+5)*30%=31.5(元)。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为:
(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
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31.5-22.4=9.1(元)。
方案二:改变包装物的作价方式
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省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应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而此项押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就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某汽车轮胎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汽车轮胎500个,每个轮胎售价为500元(不含增值税),这批轮胎耗用包装盒500只,每只包装盒售价20元(不含增值税),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那么,该汽车轮胎厂对包装盒如何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税?如果企业将包装盒作价连同轮胎一同销售,包装盒应并入轮胎售价当中一并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500+20*500)*10%=26000(元)。
如果企业将包装盒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只包装盒收取20元的押金,则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500*500*10%=25000(元)。
如果押金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年)未收回,应将此项押金作为销售额纳税。
由于收取的押金作为价外费用,应属含税的款项,应将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征税款。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500*500*10%+20*500÷(1+17%)*10%=2991.45(元)。
由此可见,该轮胎厂只有将包装盒收取押金,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包装物押金收回时,才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税。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销售产品“先销售后包装”可节税

文档大小:67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