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doc / 文档详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doc 立即下载
2025-01-03
约5.4千字
约10页
0
7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doc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以其灵活性、高收益性日益活跃于资本市场,按其设立形式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及基金投资者税负差异较大。本文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参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及相关税收政策,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作简要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本文不予详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
1.公司型
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后,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息、红利的分配。同时,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公司的投融资运作。
2.有限合伙型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通常,某项目的发起人先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以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其他基金投资人作为LP(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再以该有限合伙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在GP与各LP之间进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人数上受《合伙企业法》二至五十个合伙人的限制。
3.契约型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设立一个单独的法律主体对外投资,而是通过信托计划或是基金合同等契约形式募集资金,单独核算并对外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以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合同》,成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日益被采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该类型基金参与的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二)相关主体
1.基金管理人
即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司或合伙企业,负责基金的募集、设立、备案、投融资、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活动,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不需要行政审批,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2.私募基金
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发行私募基金不需经过行政审批,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填列相关信息。私募基金备案时需注明该基金属于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或契约型。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一般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
3.基金托管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一般会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托管机构管理资金、进行结算与支付,以保障私募基金资金的独立性。托管机构按《基金合同》约定收取托管费。
4.合格投资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是指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需注意: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通过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包括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等)再投资于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以及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5.投资顾问及其他投资机构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中,一般还会涉及投资顾问、基金销售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咨询机构,这些服务机构一般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并取得相关报酬。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一)公司型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结构如下:

税务处理:
1.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取得非上市标的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基金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需并入基金公司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投资人
对于来自于基金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投资人是公司时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人是个人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有限合伙型
有限合伙型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文档大小:7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