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要防范升级版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公告中明确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具体情形,由购买方或销售方通过网络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公告同时指出,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3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税总发〔2014〕154号)中,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纳税人仅需报送《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两份,经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数据逻辑校验后开具,纳税人不再需要提供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给予纳税人充分的便利与信任。与此同时,纳税人(特别是初次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改增纳税人)在发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特别要注意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切不可随意误用73号公告申请红冲,否则将面临涉税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王子****青蛙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
最新上传
浙江省宁波市2024-2025学年高三下学期4月高考模拟考试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汤成难《漂浮于万有引力中的房屋》阅读答案.docx
四川省达州市普通高中2025届第二次诊断性检测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吕梁市2025年高三下学期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部分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山西省2025年届高考考前适应性测试(冲刺卷)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
全国各地市语文中考真题名著阅读分类汇编.docx
七年级历史下册易混易错84条.docx
湖北省2024-2025学年高一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语文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黑龙江省大庆市2025届高三第三次教学质量检测语文试卷及参考答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