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doc 立即下载
2025-01-03
约861字
约2页
0
24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doc

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用地,用于非税收优惠用途的,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除上述第一条、第二条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其他油气生产及办公、生活区用地,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确定工矿区范围。对在工矿区范围内的油气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其税额标准不得高于相邻的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额标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税收减免管理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免税土地情况。
《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88号)、《关于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油发[1990]3号)同时废止。
对国税地字[1989]第88号和国税油发[1990]3号规定免税,但按本《通知》规定应当征税的土地,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部分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档大小:24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