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销售大豆如何缴纳增值税.doc 立即下载
2025-01-03
约807字
约2页
0
24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粮食企业销售大豆如何缴纳增值税.doc

粮食企业销售大豆如何缴纳增值税.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粮食企业销售大豆如何缴纳增值税


我单位为一县级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目前增值税政策规定,我公司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但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国家政策及企业经营方面的需要,我公司同时储备销售大豆。请问,将储备的大豆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税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粮食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因此,大豆不属于粮食的范围。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明确财税字〔1999〕19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4〕38号文件执行前发生的大豆销售行为,税务机关已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粮食企业销售大豆如何缴纳增值税

文档大小:24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