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内部资金往来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我公司属于建筑公司,公司为了充分使用资金,将部分资金调剂给所属项目部使用,公司和所属项目部为一个纳税主体。公司和项目部财务报表汇总填制,公司将收取的利息(低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红字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项目部将支付给公司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报表汇总后,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为零,没有额外的利息差,我们认为这是一项单位内部利润的二次分配业务,是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因此,上述所称项目部如果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则你公司收取调剂资金利息收入不需缴纳营业税,否则应按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王子****青蛙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