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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资格备案 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自行享受税收优惠,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上年度财务报表 2.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自行享受税收优惠,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于逾期提请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涉税文书受理岗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转税收管理员岗,税收管理员岗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转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自收到资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转涉税文书受理岗,涉税文书受理岗按期发放。(上述时限均包括资料传递时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 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申请 纳税人持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和填写《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 (二)受理 涉税文书受理岗收到纳税人报送的《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及附列资料后‚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审核通过的,涉税文书受理岗在《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上签署意见及受理日期,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的【文书管理】─【文书登记】─【文书受理】”模块中录入《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同时制发《税务文书及附送资料传递卡》将资料经综合管理岗转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 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或重新填报的全部内容,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调查核实 税收管理员岗根据综合管理岗转来的资料,通过“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待办事宜”模块接收调查核实任务,进行实地核查。调查结束后‚填写《调查核实通用工作底稿》,如有需要可填写《税务约谈笔录》,将资料经综合管理岗传递至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 (四)审核认定 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根据综合管理岗转来的资料,通过查询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税务登记、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等信息以及税收管理员系统的中调查结果后,进行案头审核。 审核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在《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上签署意见。审批通过的,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审批不通过的,制发《不予批准通知书(通用)》,将资料经综合管理岗传递至涉税文书受理岗。 (五)发放 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单》到涉税文书受理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通用)》及相关资料。 (六)资料归档 流转(所得)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即时将以下资料移送归档: 1.《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通用)》 2.其他有关资料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王子****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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