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联企业反避税学习笔记 一、关联企业反避税的主要文件(目前有效)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六章 (二)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 (三)规范性文件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2号文。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3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6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 二、主要原则 “有罪推定”原则,由被调查的企业举证,前提是有证据证明是关联交易。如果企业无法证明关联交易是公允价格,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反避税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三、关联方的认定 (一)基础规定:细则第五十条与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二)规定了具体认定标准:会计准则、42号文 1、42号文第二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理解:穿透原则:忽视中间层的存在。 例如,甲拥有乙30%,乙拥有丙20%,则甲间接拥有丙6%的股权,表面上看不足25%不构成股权控制,但在确认关联方之间的股权控制时,中间层的控股比例达到25%及以上,忽视中间层的存在,即甲间接控制丙30%,甲和丙是关联关系。 相互直接或间接被第三方控制,股份超过25%,如甲控制乙25%,甲和乙是关联关系;甲控制丙25%,甲和丙是关联关系,乙和丙也是关联关系,三者之间是关联关系。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5)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

王子****青蛙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