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5
约1.1万字
约20页
0
18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docx

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

第一篇: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告知(2014年)自2011年起,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一、补偿或代偿的标准、年限: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二、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一)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申请人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必须在当年11月30日前向学校递交《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逾期不再受理。(二)高校收集上述材料后,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集中报送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接受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三、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红色标注的为县人民政府驻地):南宁市(3):隆安县(城厢镇)、马山县(白山镇)、上林县(大丰镇)柳州市(2):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桂林市(1):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百色市(9):田东县(平马镇)、德保县(城关镇)、靖西县(新靖镇)、那坡县(城厢镇)、凌云县(泗城镇)、乐业县(同乐镇)、田林县(乐里镇)、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西林县(八达镇)河池市(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凤山县(凤城镇)、东兰县(东兰镇)、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来宾市(3):合山市(岭南镇)、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忻城县(城关镇)崇左市(2):天等县(天等镇)、龙州县(龙州镇)贺州市(2):昭平县(昭平镇)、富川县(富阳镇)四、基层单位指:(一)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更多详情请登录“钦州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页”查看。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办抄2014年11月第二篇: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第四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第七条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201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公告

文档大小:18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