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6
约1.6万字
约30页
0
2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篇: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1基本内容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0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0号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扦样、检验,并按规定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第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处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或)种子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扦样工作,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负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第四条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扦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第五条被抽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监督抽查。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列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不得向被抽查企业收取费用。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实施监督抽查的企业,自扦样之日起六个月内,本级或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的同一作物种子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3第二章监督抽查计划和方案确定第八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监督抽查规划和本级监督抽查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监督抽查计划。监督抽查对象重点是当地重要农作物种子以及种子使用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农作物种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种子质量单项或几项指标进行监督抽查。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向承检机构下达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根据监督抽查任务,制定抽查方案,并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抽查方案应当科学、公正、符合实际。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扦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依据、被抽查企业名单、经费预算、抽查时间及结果报送时间等内容。确定被抽查企业时,应当突出重点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第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抽查方案后,向承检机构开具《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是通知企业接受监督抽查的证明,应当说明被抽查企业、作物种类、扦样人员和单位等,承检机构凭此通知书到企业扦样,并交企业留存。第十一条承检机构接受监督抽查任务后,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抽查规定,熟悉监督抽查方案,对扦样及检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预案,并做好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抽查中确定的被抽查企业和作物种类以及承检机构、扦样人员等应当严格保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和名义事先向被抽查企业泄露。4第三章扦样第十二条执行监督抽查任务的扦样人员由承检机构指派。到被抽查企业进行扦样时,扦样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持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第十三条扦样人员扦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说明监督抽查的性质和扦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判定依据等内容;了解被抽查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被抽查企业出示有关档案资料,以确定所抽查品种、样品数量等事项。第十四条抽查的样品应当从市场上销售或者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中扦取,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扦样:(一)被抽查企业无《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所列农作物种子的;(二)有证据证明拟抽查的种子不是用于销售的;(三)有证据证明生产的种子用于出口,且出口合同对其质量有明确约定的。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扦样:(一)扦样人员少于两人的;(二)扦样人员中没有持证扦样员的;(三)扦样人员姓名、单位与《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不符的;(四)扦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不齐全的;(五)被抽查企业、作物种类与《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不一致的;(六)上级或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六个月内对该企业的同一作物种子进行过监督抽查的。第十六条扦样按国家标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执行。扦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第十七条扦样工作结束后,扦样人员应当填写扦样单。扦样单中的被抽查企业名称、通讯地址、电话,所扦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年月、种子批重、种子批号,扦样日期、扦样数量、执行标准、检验项目、检验依据、结果判定依据等内容应当逐项填写清楚。被抽查企业如有需要特别陈述的事项,可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第十八条扦样单应当有扦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的公章。扦样单一式三份,承检机构和被抽查企业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文档大小:2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