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x / 文档详情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6
约2.9万字
约53页
0
40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x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8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篇: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发布单位】80407【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5-07-20【生效日期】1995-07-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6月29日大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12月4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11月14日大同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各种公园、小游园、街头广场绿化)、行道树、专用绿地(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绿化)、居住区内绿地、生产绿地(苗圃、花圃)、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第四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大力养花种草,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第五条第五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六条第六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城市绿化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经费。居住区、住宅小区绿化养护费由房地产权单位支付。第七条第七条城市绿化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市园林管理部门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驻地绿化和责任地段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八条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九条第九条城市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地和花草树木的抚育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并不断充实植物新品种,提高园艺水平。第十条第十条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苗圃、花圃和草圃建设,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苗木和花草,逐步实现苗木花草自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育苗。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新建、改建居住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有地,绿化用地标准应当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新建居住区绿地所占居住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所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于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三)城市内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不少于30米;(四)单位绿地面积所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其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旧城改造地区的绿化面积,按照前款(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两年内,单位和居住区、住宅小区现有绿化用地低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尚有余地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绿化。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城市绿化应当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努力提高植树、铺草、种花的成活率、保存率和绿化效果。绿化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责、权、利制度。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因线路、管道建设而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园林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保护措施。确需处理树木、绿地的,应当由园林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所需经费和树木、绿地补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大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文档大小:40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