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8.8万字
约159页
0
97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docx

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54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第一篇: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09)普民一(民)初字第88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徐某委托代理人陈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徐某与被告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某与被告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徐某诉称:原告于2007年9月7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期间,原告多次要求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始终予以拒绝。被告于2008年10月31日违法解除了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每月工资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5000元,其中,工资条上的工资为3000元,剩余的2000元由原告拿发票到被告处报销。原告工作期间,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累计加班时长为3个月。被告也没有按照实际的工资数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年11月22日,原告向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该会逾期未裁,故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5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10000元;3、被告支付原告加班工资22500元;4、被告以每月5000元工资为基数为原告补缴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金;5、被告返还原告押金150元;6、被告支付2008年10月工资5000元。被告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辩称:2007年9月7日,原告是以原工作单位改建为由,经原工作单位经理介绍,以临时顾问的身份被被告公司聘用,每月工资3000元。因为是临时聘用,所以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被告多次提醒原告要稳定劳资关系,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原告对此置若罔闻,所以不存在公司拒绝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另,原告在被告工作期间,公司已经按照每月3000元的工资标准为原告办理了相关社保手续,因此,原告要求以5000元月薪的标准办理社保手续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关于原告的加班问题,原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并不存在额外加班的情形,考勤卡只能证明原告在该时间点来过公司,并不能证明其为公司提供了加班工作,履行了劳动义务,且被告公司规定加班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2008年7月20日,公司要求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但原告明确拒绝并提出了书面辞职申请书,公司同意其辞职请求并确定其最后工作日为2008年9月21日,并非被告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关于押金,该150元押金属于服装押金,被告同意在原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返还。关于延迟退工损失的问题,被告曾多次致电原告,要求原告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但均遭原告拒绝,故被告不同意支付相关赔偿。原告为证明其诉讼请求及辩称意见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1、名片一张,证明原告职务为西厨厨师长,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工资单两页,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3、原告公积金查询单,证明原告每月工资5000元;4、2008年10月考勤卡,证明原告2008年10月还在被告处工作;5、退工单一份,证明原告工作到2008年10月31日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6、电话录音文字材料;7、原告工作任务单,证明原告加班事实。经庭审质证,被告对证据1、证据2、证据3、证据4、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6,被告认为其真实性无法确认,不同意质证。对证据7,被告认为这是公司订单或者活动表,是格式化的,不能证明是否实际履行,也不能证明被告的加班事实。被告为证明其辩称意见,提供了如下证据:1、员工入、离职流转表;2、工资单,证明原告工资为每月3000元;3、社保单,证明被告为原告依法办理了社保;4、员工手册关于考勤、加班的规定及签收单;5、辞职申请书,证明原告曾书面提出辞职;6、原告部分考勤记录。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证据1中原告签字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原告认为西厨顾问是被告添加的;原告对证据2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但认为其不能证明原告的月薪为3000元;原告对证据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原告认为被告是少缴社保金;原告对证据4的真实性、关联性无异议,但原告认为其中很多条款是被告单方面制定的,剥夺了原告很多权利,原告实际上存在加班事实;原告对证据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原告认为其中职位和最后工作日期并非原告填写。原告对证据6的真实性、关联性不予认可。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徐某与上海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文档大小:97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