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篇: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人[2011]266号各市市委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中央驻皖及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选派挂职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选派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保障,考核奖惩等。第二章教育培训第三条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到岗前,由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组织一次不少于3天的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第四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挂职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3—5天左右。不得向培训干部本人和其所任职乡镇收取任何费用。第三章管理、监督和保障第五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行政关系、职务职级、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党、团组织关系转往挂职乡镇。第六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符合挂任派往乡镇领导职务条件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向挂职乡镇所在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介绍干部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第七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共同负责,齐抓共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选派单位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跟踪管理。第八条选派单位要加强与本单位的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及其挂职乡镇的联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支持他们开展工作,落实各项福利待遇、差旅费,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向挂职乡镇的党委、政府了解掌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全面情况,协助挂职乡镇的党委、政府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管理。第九条各地要切实保证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各项待遇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依法保护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履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职责,大胆开展工作。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要服从挂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自觉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做好挂职期间承担的各项工作。第十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村镇规划建设项目安排上,重点向优秀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挂职乡镇倾斜。第十一条除因公出差以外的工作日,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原则上要吃住在乡镇,集中精力完成挂职期间的工作任务。因病、因事离岗,须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挂职乡镇批准;离岗一周以上的,要经省或市“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选派工作领导机构批准。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的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第十二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乡镇工作期间发生重大问题或出现重要情况,应及时报至省、市“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选派工作领导机构。第十三条派出单位不得自行更换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省、市“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选派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可以进行调整: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在乡镇工作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宜继续在乡镇工作,且经帮助效果不明显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担任挂职所任职务的;变动工作单位,或辞去现职的。第十四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乡镇工作期间,在原单位应享受的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第十五条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乡镇工作期间,选派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其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挂职期间的业绩条件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考核的方法和程序。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任期考核。平时考核结合检查和中心工作进行。任期考核由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进行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按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由考核组对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作出综合评定,形成考核材料;考核情况向县(市、区)委汇报,考核材料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并存入干部档案。考核结果,

永香****能手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