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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篇:物资供应管理考核办法湖南龙骧巴士物资(配件)供应考核办法(讨论稿)为加强物资(配件)供应管理,督促、落实物资(配件)的供应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物资(配件)采购管理考核1、物供中心应及时对物资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比质比价,不断提高物资性价比。如在同等条件下车间自购物资比招标小组审定的物资价格低15%以上,其低于15%以上的金额用于奖励车间。奖励车间的金额考核物供中心(采购科员按40%、库房管理科员按30%、物供主任按30%扣款)。如奖励车间金额达到1万元时,物供相关人员调离物供岗位。(上报部门:车间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2、新增物资必须由物供采购科员定期报批,招标小组审定。未实施报批程序报批,扣采购员200元,物供主任扣100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3、常用件未及时采购导致待料,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考核。4、物供中心检查库房物资储备量设置,如未设置物资最高、最低数量或未及时上报采购计划导致计划性缺料,每次扣库长10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二章物资(配件)的检验、条码张贴管理考核1、采购物资(配件)的质量未进行检验入库,每次扣检验员5元。2、未按物资(配件)的条码张贴规则张贴条码或未核对物资(配件)的价格、品牌,每次扣检验员5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三章物资(配件)的配送考核配送员未及时将检验后的物资(配件)配送各库,导致待料,每次扣配送人员5元。(上报部门:车间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四章物资(配件)的入库管理考核1、物资(配件)未经检验、条码张贴入库,每次扣办理入库者10元。2、物资(配件)未进行条码扫描录入或未核对后签字盖章,每次扣办理入库者款5元。3、物资(配件)未进行手工台帐登记或未核对数据是否正确,每次扣办理入库者款5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五章物资(配件)的储存管理考核1、库房人员未按时盘存及上报盘存表,每次扣库长10元。2、库房物资(配件)出现盘赢,每次扣所管系列人员20元。3、库房物资(配件)出现盘亏情况,每次扣所管系列人员20元并按物资损失金额的65%扣款,库长按损失金额的20%扣款,车间主任按损失金额的15%扣款。4、物供中心抽查库房帐卡物时发现不符,每次所管系列人员5元。5、库房物资(配件)未及时上架或不按规定摆放、卫生不清洁,每次扣当班人员5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六章物资(配件)的发放管理考核1、领料时无领料单或领料单数据不全发料,每次扣发料人5元。2、物资信息未录入或未电脑扫描实物出库造成物资损失,除每次扣5元外,由该发料人赔偿。3、库房人员发料时未按物资先进先出发料,每次扣发料人5元。4、库房人员未交旧件发料,每次扣发料人5元,扣未交旧人员10元。如车间每月有10%以上旧件未收回,车间主任负领导责任,除赔偿损失外,处罚200元。5、库房人员未检查所退料是否完整或退料物资残缺,除办理退料人员赔偿物资外,每次扣10元。6、维修班组员工未对所领物资(配件)进行检验,每次扣款10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七章物资(配件)料单信息核对管理考核1、未按时核对库房各项数据,每次扣材料员5元。2、未按时复核材料员收发料单,每次扣库长5元。3、未按时核对库长复核材料员料单,每次扣车间核算员5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八章物资(配件)结算管理考核1、未及时出具、核对结算表,每次扣库长10元。2、未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付款方式与供应商结算,每次扣采购员、核算员、库长各10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九章物资(配件)的质量管理考核未及时索赔有质量的物资,每次扣物供主管质量科员10元。(上报部门:车间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十章物资(配件)索赔管理考核1、各车间未及时将每月供应商供料情况上报,每次扣车间主任10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2、物供中心未及时按协议条款对供应商进行扣款,每次采购科员20元。(上报部门:物供中心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十一章物资(配件)价格、品牌变更审批管理考核未按物资价格、品牌变更审批程序执行,每次扣采购人员10元。(上报部门:车间考核部门:技术保障部)第十二章燃料燃料供应及管理考核1、未按照加油(气)流程及规定,除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每次扣驾驶员200元。情节严重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如发现套取现金转买燃料,在车辆油箱中抽油,作其他用途,或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的行为;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不服从公司管理,损坏企业形象的行为,视同票务违章,按照《公司票务违章处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上报部门:车队考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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