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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2)论文征集通知 第一篇: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2)论文征集通知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2)论文征集通知在我国人文社科类博士后流动站建站20周年之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共同主办,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博管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承办的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拟定于2012年9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为了配合本届法学博士后论坛,现向全国法学博士后征集与论坛主题相关的法学论文。论坛组委会将对来稿进行评审,并将入选论文汇编为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2012)”论文集公开出版。论坛将评选优秀博士后论文,并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颁奖予以表彰。现就论文征集要求通知如下:1、博士后主体范围。凡在站和已出站法学博士后,均有资格参加本届法学博士后论坛征文。2、作者应围绕本届论坛主题,提交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理论水平的未发表论文、论文内容要体现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反映近年来我国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领域内取得的突出成果。本届法学博士后的论文集将单设英语法学论文单元,鼓励作者提交优秀英语法学论文参选。3、作者应围绕以下议题选择并拟定具体题目:(1)法治理念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2)法治视角下的社会体制机制建设;(3)社会管理中的现实法律问题;(4)法治与社会管理路径选择等等。4、每位作者可提交一篇或多篇独自完成的法学论文(但每位作者最多只能有一篇论文入选)。每篇论文字数原则上为6000—8000字。5、论文要求:论文内容应包括:中英文标题、中英文内容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写作规范请见附件一。6、请将来稿电子版及作者回执(见附件二)发送至论坛组委会信箱postphd_law@cass.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注“法学博士后论坛征文”。来稿截止日期:2012年8月10日。7、论文最终是否入选以组委会专家的审定意见为准。组委会将向入选论文的作者发出参会邀请,颁发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入选论文证书,并安排部分作者在论坛会议上做主题发言。组委会联系人:缪树蕾、柳羽倩;电话:010-64065527,传真:010-64065527;邮箱:postphd_law@cass.org.cn。附件一:论文写作规范要求附件二:作者回执第四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组委会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第二篇:第四届论坛通知大场中学关于举办第四届教研组长论坛的预备通知各教研组、备课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经办公会研究,定于2014年3月份举行教研组、备课组工作总结交流会暨第四届组长论坛。本次论坛基于近几年我校课堂教学亮点打造工程——构建课堂教学模式,打造生本愉悦课堂。亮点打造过程中,各学科组长深入学习新课程理念,以集备、听评课等活动为抓手,做了大量工作,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本次论坛目的是,各学科组长对参与以上活动进行深入总结与反思,以相互学习与借鉴,实现共同提高。本次活动,上交材料纳入本学期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材料优劣由交流效果决定,作为下一组长选聘的条件之一。大场中学教导处2013-12-5附:上报材料要求1.各组(教研组、备课组)以会议确定的主题组织材料。材料内容要充实,结构要严谨,强调以事例说话,体现教育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突出实践与事实,体现本学科教学教研特色。不得抄袭,不得低于3000字。2.上报材料一律用word形式,A4纸设置。封面上有“题目、年级教研组(备课组)、作者姓名、时间”等内容,用宋体二号加粗字,不出现页码。正文保留题目,作者名字,题目用宋体三号加粗字,正文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用固定值23磅。3.各组于2013年月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报至教导处电子信箱。第三篇: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云法会[2012]2号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昆明市、楚雄市、保山市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联席会议纪要精神,2012年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论坛拟于2012年6月在宁夏银川举行,请你单位按《宁夏法学会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附后)要求组织会员撰写论文,于2012年4月9日前向云南省法学会提交论文的电子文稿和打印稿,云南省法学会将从收到的稿件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推荐、评选、论文集的出版发行、参加论坛等事项,按承办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的有关规定办理。来稿请发电子邮件至:ynsfxh4189@126.com联系人:刘俊峰联系电话:0871-6353429,***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政法委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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