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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规则公示

第一篇:考勤规则公示考勤规则公示基本设置:每月一号开始,每周周一开始。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记录,值班情况除外。考勤计算规则:上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4:30。上班时间超过十分钟签到记为迟到,上午/下午为8:10/14:40。一次迟到大于90分钟记为旷工,外出情况分为公出(因公外出)、病假、事假三种。第二篇:考勤公示运作方案项目部劳务用工考勤公示方案为规范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防范劳资结算、发放等劳务纠纷的发生,结合我公司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项目部考勤公示,进一步强化劳务过程管理。一、岗位设置1、项目部设立劳务管理专员岗位,负责项目部的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2、项目部的考勤公示工作由劳务管理员全面负责。3、公司生产处为项目部考勤公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二、实名制管理1、通过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综合交底,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等各种证件,制作胸卡、员工花名册。2、项目部灵活安排,通过各位管理人员对每天进场作业的工人进行清点、登记,并将结果汇总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进行统计、抽查。三、考勤过程公示、增加透明度1、每天上班时进场作业的工人,分班组由班组长负责考勤,即时汇总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进行登记公示。2、考勤记录由项目部、劳务公司见证实施。四、核实确认、防范风险1、项目部每月初组织工人、班组长、劳务公司负责人对上个月的考勤结果进行核实,并由工人、班组长、劳务公司负责人亲自签字、盖章确认。2、经工人、班组长、劳务公司负责人确认过的考勤表由项目部归档保存,并报公司生产处备案。3、劳务公司依据经过公示确认的考勤表制作每月工资表、发放工资,并报项目部留底备案。项目部动态掌握每位工人的工资总额和支付进度。五、监督检查1、项目部负责对班组的考勤公示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虚假情况,立即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2、公司生产处负责对项目部的考勤公示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中天五建生产处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附件:中天五建项目部考勤表第三篇:规培考勤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进行,对学员在培训阶段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考勤管理(一)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由培训基地的各专科带教老师具体负责,每天予以考勤,并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记录本》。学员考勤记录每月须交给科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每季度报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二)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培训基地有关规定执行休假。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程序凡学员请假,均需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申请单》(附件1,下面简称申请单),交给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备案。(一)凡请假1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交所在培训科室主任批准。(二)凡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凡请假3天以上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须由学员填写《申请单》,经所在培训科室主任签署意见,交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请假7天以上的,报河北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四)请假到期因故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延期休假;意外情况不能及时续假,事后持当地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或法律文书,书面说明原因报各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旷工处理。三、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病假、计划生育假、产假、事假、婚假、丧假规定(一)病假1、学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2、因打架等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得享受病假待遇,按事假处理。3、节假日休假、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疾病所超过假期的天数,必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假证明和病历。(二)婚假凭结婚证书可享受5天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另增加婚假7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三)计划生育假1、已婚学员分娩,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男学员如妻子休产假期间,可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四)事假因特殊事宜必须要本人在培养学习期间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教学计划前提下,可酌情给予事假。(五)丧假学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时,可给丧假5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非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可请事假3天。四、对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况的处理(一)迟到、早退1、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当日旷课(旷工)处理。2、无故早退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课(旷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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