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8
约9.3千字
约17页
0
19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x

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篇: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5日讯为规范和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重庆市森林工程建设,近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联合以渝财农〔2008〕366号向各区县下发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我市森林工程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措施的意见》(渝府发〔2007〕119号)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渝委发〔2008〕342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工作经费)是指市财政安排用于退耕还林和森林工程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效益监测和退耕还林直补兑现、信访查处、档案管理及林权制度改革等日常业务工作额外增加的费用开支。第三条工作经费原则上按退耕还林面积每亩每年5元安排8年。其中:市级财政承担70%,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30%。经费使用上,市级不超过0.5元/亩·年,区县(自治县)级不超过2.0元/亩·年,乡镇级不低于1.5元/亩·年,村级不低于0.5元/亩·年,不足部分由区县(自治县)财政解决。第四条工作经费的分配。市林业局根据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和各区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直管部门的申报,结合森林工程年度工程任务,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和总结材料。其中:总结材料包括:上一年度退耕还林和森林工程的实施情况、建设成效、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议等。市财政局商市林业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第五条加强工作经费的绩效考评。工作经费应与森林工程市财政专项资金结合使用,与各区县(自治县)退耕还林、森林工程年度质量效益评估结果和适时检查审计结果挂钩,奖优罚劣。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整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将扣减次年安排的工作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第六条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经费的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本办法由重庆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篇:《重庆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渝退耕办〔2008〕2号重庆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退耕办:为规范我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根据《退耕还林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措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编制了《重庆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重庆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主题词: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国家林业局退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重庆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月22日印(共印50份)附件重庆市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退耕还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措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易地造林的退耕地块,主要是指在退耕还林补助期间,工程征占用、复耕、面积不实部分的退耕地,以及管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且在一个生长季内整改不合格的退耕地。第三条复耕、面积不实部分的退耕地,以及管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且在一个生长季内整改不合格的退耕地实施易地造林时,要终止原退耕还林合同,退耕还林合同的终止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认定后下达终止退耕还林合同通知书。若退耕户不服,退耕户可在收到终止退耕还林合同通知书后10日内申请区县退耕办核定,以区县退耕办核定的结果为准。不申请核定视为无异议。第四条易地造林的主要程序(一)征占用的退耕地易地造林程序征占用方向财政上缴已兑现给退耕户的所有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乡镇政府向区县退耕办申请调整计划请示→区县退耕办批复,区县相关部门下达调整计划文件→任务乡镇落实造林地块,签订退耕还林合同→退耕户实施造林。(二)已复耕、面积不实的退耕地易地造林程序乡镇政府对已复耕和面积不实的退耕户进行公示后下达终止退耕还林合同通知书→乡镇政府向区县退耕办申请调整计划请示→区县退耕办批复,区县相关部门下达调整计划文件→任务乡镇落实造林地块,签订退耕还林合同→退耕户实施造林。(三)管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重庆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文档大小:19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