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 / 文档详情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8
约1万字
约20页
0
21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第一篇:集体户口管理办法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第一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入。由外地调入、分配、海外归国到我院工作,但在本市无产权房的职工,经医院同意,其户口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口的,具体办法如下:落户者应持有《户口迁移证》等有关材料到后勤保障部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第二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迁出。职工集体户的成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时须将本人及子女户口迁出: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㈡在本地有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㈢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的。第三条职工集体户成员子女的出生登记。对于职工集体户成员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应根据下列情况办理:㈠新生婴儿父母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一方为家庭户的,应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在父或母所属家庭户之中。㈡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且确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又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在所属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㈢新生婴儿落入我院职工集体户,需准备的材料如下: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计划生育手册、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出具落户许可证明,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第四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死亡登记。职工集体户成员死亡的,应由其亲属或其部门人员持死亡证明、学校介绍信、医院证明等材料及时到驻地派出所申报死亡人员的死亡登记。第五条职工集体户成员的“三投靠”(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于集体户成员没有合法固定住所,故不能办理“三投靠”。第六条职工集体户口由专人专管。第七条如果出现政策性变化,以公安部门最新出台政策为准。第八条本规定由保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XXXXXX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第二篇: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户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户口管理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卫科负责本院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办理本单位人员的户口登记手续,办理集体户口的身份证,协助户口登记机关掌握本单位户口变动情况,办理登记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户口登记工作。第三条户口管理工作政策强,管理人员应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帮助、指导,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第二章入户与管理第四条入户人员必备证件凡应聘、调入我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和录取并需要办理集体户口的学生等,均应凭有效证件及时申报建立集体户口,并接受日常管理。1.入学新生凭本人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申请入户。2.转学学生凭省教育厅的转学批复、户口迁移证申请入户。3.分配、调入我院的教职工,凭学院人事处证明、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省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签发的准予入户证明及免征城市增容费通知单,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入户。4.男女双方或女方在我校工作,属集体户口的,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一月内,凭医院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申请表办理。5.其他应当入户的或根据公安机关规定有变动的,按其规定办理。第五条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户口性质等内容必须齐全,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或报到证)姓名相一致,身份证编号必须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2.籍贯、出生地应写明省(市)、县(市)3.必须由当地派出所编写身份证编号,未办身份证的应由原派出所盖章证明“未办”否则不予入户。3.所持户口迁移证应盖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第六条入户程序1.新入学的学生到校后,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专业班级、血型、身高和联系方式,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由学生处受理。学生处十五日内交到保卫科,逾期责任自负。2.分配、调入我院工作未单独立户的教职工户口迁移证由学院人事部门收齐、造花名册交保卫科,其他人员持规定证件直接到保卫科办理入户手续。3.上述入户人员的户口迁移证背面均须写上一名家长(有配偶的写配偶)和一名社会关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并注明与本人的关系;教工还要持医院血型单和一张一寸免冠照到后勤处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4.新生的血型化验由个人负责。第七条丢失迁移证件的,应本人向原迁出地公安机关补开户籍证明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凡毕业分配和调离我校的人员,应同时迁出其户口第三章户口底页借用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借用或复印户口底页:办理身份证、结婚登记、购房、贷款、小孩入户入托、出国审查、办理边境通行证、公证等。第十条借用办法:1.教职员工如需户口办理事宜,如:买房,结婚,评定职称等,需到保卫科办理申请使用证明。2.对已经落入学院的学生户口,若有需要借取或使用户口卡的学生,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文档大小:21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