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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担保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除担保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解除担保申请书1申请人:xx电话:138xxxxxx法定代表人:xx职务:董事长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事实及理由:3月3日,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xxxxxx15.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xx5月29日解除担保申请书2申请人:地址:电话:138xxxxxx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事实及理由:20xx年3月3日,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xxxxxx15.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5月29日解除担保申请书3申请人:闵**,男,汉族,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法定代表人:陈**职务:董事长。请求事项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32000662201801000****,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此致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人:特别授权代理人:赵世明律师二0一一年十一月日解除担保申请书4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电话:13898370707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事实及理由:20xx年3月3日,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15。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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