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转让不动产房开企业以外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取得的时间不同,适用的计税方法也不同.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之后取得的,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销售430之前取得的不动产,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如果该不动产是自建方式取得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也就是全额计税;如果不动产是自建以外的方式取得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就是差额计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增值税抵扣凭证”营改增“后实务讲解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未来增值税将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成为我国绝对第一大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管理,发票进项管理将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知道,下列四类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增值税常见偷税手法揭密一、销项税额偷税手法1、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2、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3、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经营行为一直在往来帐上大数额反映。4、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5、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




福建地税: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一、业务概述(一)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困难包括: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其中“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




荷兰税收征管特征及启示邓小洋荷兰位于欧洲西部,人口密度之高居西欧榜首,但荷兰的经济发展水平却不亚于西欧其它诸国。荷兰经济的飞速发展除了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合力作用之外,经济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其中合理的税制、科学先进的税收征管手段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拟探讨荷兰税收征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以期对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和完善有所稗益。一、荷兰税收征管的特征(一)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的组织机构荷兰税务当局依据不同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和大公司三大类。同时,将参与进口、出口和商品转移的纳税人(包括个人、中




财务人员常犯的财税知识误区有哪些财税误区一:营改增误区,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既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财税误区二: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5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取得专票,用于生产服务经营活动(这句话是废话,因为办公用品一般都用于经营性活动),不属于上述4种




小型微利企业获一年期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知》还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据了解,此次财税部门制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背景下出台的。对于




房地产税制成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经历了多次变革,在变革的过程中呈现出三个基本规律:一是与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步;二是与税制改革同步,税种设置不断优化,征收范围更加合理,成为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经济手段;三是与房地产市场的改革同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规范。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14种税,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和遗产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会计处理详解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特定业务类型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特定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等货物。财税[200




税务筹划的三个境界,你在哪一层?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很多企业经营者对税务筹划的认知甚至只停留在两个事情上,第一个会计账务,第二个是发票,很多人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当然,大家通过网络或各种书籍,也看到很多税务筹划的介绍或所谓的案例,可惜的是,大部分方案最终都不能落地,不具有操作性.主要原因包括对税法、税收政策理解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非税成本,名为”筹划”实为偷逃税,缺乏有实操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团队,等等.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特征.传统”税务筹划”,大家可以看到,我在这里加了一个引号,比如




自动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政策变化简析增值税纳税人如果销售额达标,而没有主动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呢?还是按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缴纳增值税?看看新、老政策是否有变化?一、老政策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政策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的《税务事项通




供电企业自用电增值税如何处理【问题】县级供电公司购进电力时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但自用办公用电没有做销售处理而是做电损,不申报销售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电力产品只有进项,没有销项,是否有违税收原则?【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




所得税会计中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假定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在其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负债表上有关负债的应有金额。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未来期间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例如企业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




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企业在促销展业中赠送礼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说,对于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礼品赠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一、理论处理:根据不同情况,计入销售费用(如广告宣传)、管理费用(公关支出)等。例如: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会计处理:(1)结转成本:借:销售费用467100贷:库存商品3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710




从增值税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近年来,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与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制度越来越表现出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的情况。这样,税务会计应运而生,它能够为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协调。本文将通过对增值税几种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来说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一、增值税三种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现行增值税有关法规对销售额的规定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在此基础上又规定了以下三种关于销售额确




增值税优惠中几种常见的会计问题处理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不但对一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条例实施后又陆续出台了与增值税相关的优惠政策。企业财务人员除需要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外,还需明确与其相关的会计处理,否则会带来审计风险。笔者对几种常见的会计处理进行梳理。五种常见的增值税优惠增值税优惠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直接免征就是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税款,如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直接减征一般有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例如销




车间生产产品报废的税务处理我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我公司每月生产的产品有7%左右不合格,每月比较均衡,请问,这部分报废产品的原材料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报废的产品需要税务部门做认定才能在所税税前扣除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在增值税处




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税务难题及解决路径【摘要】僵尸企业危害巨大,处置工作刻不容缓。但在处置过程中,遭遇到诸多税务难题,浙江国税对此进行了勇敢探索,但囿于法定权限,仍有很多问题需要顶层设计。【关键词】僵尸企业;税务难题;破产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工作任务,其中去产能的核心就是僵尸企业的退出。僵尸企业危害巨大,处置工作刻不容缓。但在处置过程中,遭遇到诸多税务难题,浙江国税对此进行了勇敢探索,但囿于法定权限,仍有很多问题需要顶层设计。一、僵尸企业处置的必要性无论




税务总局明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办法记者11月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办法规定,卷烟价格信息采集范围为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卷烟价格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卷烟牌号规格、卷烟类别、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额及其他相关信息。卷烟批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卷烟价格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办法明确,新牌号、新规格卷烟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及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即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因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然后再看该项支出对应的支付凭证能否作为有效扣除凭证。在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诸多因素中,涉及项目最多、变数最大的是各项扣除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