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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009 GH/TXXXX-20XX ICS67.140.10 X55 备案号: GH/TXXXX—201X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 富硒茶 Rich-seleniumTea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实施 20XX-XX-XX发布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2010-××-××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浙江科技学院、杭州亨达茶业技术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昆、刘铁兵、张亚丽、吴永福。 富硒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富硒土壤中生长的茶树新梢的芽、叶、嫩茎,经过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茶叶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T8304茶水分的测定 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茶总灰分的测定 GB/T8311茶碎茶和粉末含量的测定 GB/T21729茶叶中硒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令)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富硒茶Rich-seleniumTea 采用在富硒土壤中生长的茶树新梢的芽、叶、嫩茎,经过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硒含量符合本 标准规定范围内的茶叶产品。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应具有茶叶产品正常的色、香、味、无异物、无异气味,无劣变、无霉变。 4.1.2不得添加非茶类物质和任何添加剂。 4.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目指标外观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色泽和形状。汤色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汤色。香气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滋味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水分/%(质量分数)≤7.0总灰分/%(质量分数)≤7.0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0.0碎末茶/%(质量分数)≤6.5硒(Se)/mg/kg0.2~5.04.4卫生指标 4.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按GB/T23776规定方法检验。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T8304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总灰分 按GB/T8306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水浸出物 按GB/T8305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碎末茶 按GB/T83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硒 按GB/T21729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卫生指标 5.3.1污染物限量 按GB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农药残留限量 按GB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5.4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取样 6.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6.1.2取样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6.2检验 6.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 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判定规则 按第4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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