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概述二、合同的基本原则 1.合同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 4.合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使当事人的义务得到延伸. 先合同义务合同中的义务(随附义务)后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开始(违约责任)终止(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先合同义务; 第60条规定了附随义务; 第92条规定了后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附随合同义务的规定,更加方便了受害人,对受害人的保护更加完善,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交易的安全,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发展。 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92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缔约过失责任 1.含义: 缔约人由于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构成要件: (1)、缔约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2)、相对方受到损失 (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 3.具体表现形式(第54条)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 一、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承诺的方式 例:甲向乙发出一个要约:我这有10吨A型钢材,每吨5000元,你是否需要?----要约 乙做出回答:我正需要,同意购买。----承诺 因此,合同的订立是要约、承诺的统一。 1.要约offer国际贸易中称为发价或发盘 (1)概念: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一方为要约人,offeror对方为受要约人,offeree (2)要约的构成要素 A.要约人是特定的人。 B.受要约人一般情况下也是特定的人。 C.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即要约必须具备足已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的规定,只要货物明确,数量、价格确定即可。 D.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14条第二款)即要约人受其发出要约的约束。(3)要约邀请:要约引诱(询盘,enquiry) A.含义:15条: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a.概念区别 b.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而要约邀请则不必。 c.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出版社给王教授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扬某某主编的《物权法》已经出版,每本定价80元,1个月内款到即发书,不收邮费。该信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一:“款到即发书”标明受约束,一个月是承诺期。 第二:从“具体明确”的角度看,缺少数量条款,但有确定数量的方法,即王教授以寄书款的数量确定。 因此,该信件是买卖合同(邮购)的要约。 C.要约邀请的具体表现形式: a.寄送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拍卖分为三个阶段即拍卖、拍买、拍定。 c.招标公告:招标同样是订立合同的一种竞争程序。广泛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政府采购、市政建设等必须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投标程序 1、招标(通知或公告)---要约邀请 2、投标--------------------要约 3、开标、评标 4、定标--------------------承诺 5、签订合同 拍卖程序 1、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公告---------------要约邀请 3、竞买---------------------要约 4、拍定---------------------承诺 d.招股说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时由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或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说明书。 e.商业广告: 案例一:甲公司发布邮购广告,在广告中详细描述了某种型号夜视镜,并称每台500元,3个月内款到发货。试分析该邮购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4)要约的效力 要约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受其发出要约的约束 大陆法系采取到达主义,英美法系采取投邮主义(发信主义)。 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学理上理解只要到达受要约人能够控制地方即为到达。 第16条第二款: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即为到达时间,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即为到达时间。(5)要约的撤回 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即在要

一只****懿呀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