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范文) 第一篇: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范文)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宿舍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根据未央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寓公共设施,自觉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服从公寓及保卫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支持舍长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应严格遵守公寓门卫制度,积极接受门卫管理。夜间23:00后进入公寓的学生必须主动接受检查登记。第二条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第三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就寝。第四条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关锁好门窗、电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第五条住校学生不得随便夜不归宿,不得深夜迟归,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宿舍、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第六条不得随意改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楼道内放置其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七条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第八条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第九条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第十条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第十一条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和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第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须经批准后,凭假期临时住宿证进出公寓。第十四条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评优、入党、聘任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五条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出现以下情节者,可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处分由未央办公室报院学生处实施。1、晚上熄灯后,进行影响他人休息活动且不听劝告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2、在公寓内违章使用电器或火炉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未经批准,在宿舍留宿他人,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4、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给予留校查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5、熄灯后在宿舍点蜡烛且经劝告不改的,除照章处罚外,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6、夜不归宿、私自在外租住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7、其他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如被发现公寓内存在不安全隐患,所在学生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日开始实行,由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宿舍卫生评比细则及奖惩附件2:北信学院未央校区宿舍卫生检查表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未央校区办公室2009年11月23日第二篇:白云校区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讨论稿)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和谐校园,把学生宿舍(以下简称宿舍)建设成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物业公司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开展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学生宿舍的水电、家俱等生活设施由总务处负责设置安装,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第五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白云校区在校学生。第二章宿舍分配及调整第六条学生入学时,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住宿原则上按男女分栋分区居住,以系为单位相对集中按班集体分配宿舍的原则进行,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第七条服从宿舍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搬迁工作。宿舍或床位调整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宿舍的家具设施。第八条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需离校的学生,须在办完手续后三天内搬离学生宿舍。第九条学生毕业时,按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规定搬离学生宿舍。第十条寒、暑假放假,学生应按时离校。有特殊情况须留校的,应由本人申请,系审核,报学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住宿。第十一条学生处负责将宿舍分配及调整的情况通知财务处和总务处。第三章宿舍

猫巷****正德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最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