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docx / 文档详情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1.6万字
约28页
0
29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docx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第一篇: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课程介绍:税务稽查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接受稽查的“洗礼”。而稽查中出现的税务风险点,往往就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对的“疑难杂症”。如果企业不能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有准确的税务理解,在稽查的税企博弈中就可能要承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责任,甚至受到税务行政处罚,不但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沉重的资金负担,更可能造成企业的信誉受损。铂略财务培训《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在线课程,以生产企业经营中典型的涉税疑难问题为切入点,运用典型案例对涉税疑难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使税务管理者对经营中的涉税风险有较强的防控能力,避免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处于不利地位。流程: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案例一:利息支出税收风险防控HX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感器、高低压电器开关生产、销售业务,注册资本200万元。税务稽查机关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较大且繁杂,经过对财务费用科目及相关科目的梳理,发现:(1)支付给某小额贷款公司利息100万元,取得小额贷款公司开具的利息发票,此笔贷款的一半无偿转借给其关联公司;(2)支付A银行利息400万元、利息相关咨询费100万元,取得银行利息单据400万元和银行开具的服务业发票100万元,此部分借款专门用于建造生产线;(3)支付B银行利息50万元,取得银行开具的名头为该单位法人代表的银行利息单据;(4)向其自然人股东借款500万元,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50万元,取得自然人股东开具的利息收条作为原始凭证。请问:(1)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支付其利息是否有税务风险?(2)将取得的贷款无偿转借给其关联公司有何涉税风险?(3)支付A银行的咨询费属于什么性质?专门用于建造生产线的利息如何进行处理?(4)支付B银行的利息取得利息单据是法人代表个人名头的能否税前列支?(5)向股东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限制条件是什么?自然人股东开具的利息收条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企业是否有义务扣缴相关税款?案例二:研发支出的涉税风险SY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偶合器制造业务,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并拥有多项专利权。税务稽查机关在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1)SY公司提供的专门从事研发人员名单中,有两人也同时从事车间生产工作。(2)经董事会审议,研发某新型液力偶合器,发生研发支出20万元,但最终没有研发成功。(3)委托某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研制新产品,取得某大学开具的研发费用发票16万元,但没有提供费用支出明细情况。(4)研发支出中含有研发人员发生的差旅费2.6万余元。(5)与A公司共同研发设备,共发生研发支出18万元,协议规定SY公司承担其中的70%,但全部在SY公司加计扣除。(6)SY公司所在的区科技局拨付专项研发资金30万元用于研发,SY公司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了申报,所有款项均用于研发支出。(7)SY公司将研发成功的一台样品出售,将销售收入直接冲减了研发支出。请问:(1)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研发失败是否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3)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研发,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受托方是否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合作进行研发如何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的具体项目有哪些?(4)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后能否享受加计扣除?如果将补助作为征税收入又如何?(5)研发成功的样品销售应如何缴税?案例三:如何区分和掌握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K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专用设备制造,税务稽查机关在检查时发现,K公司有从政府取得财政性资金的情况,具体的情况如下:(1)为了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K公司赴欧洲参加产品展览,取得市商务部门的参展补助35万元,此笔款项商务部门没有具体管理要求。(2)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研制,取得科技部拨付的专项经费430万元,此笔款项科技部配套出台了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但K公司没有对该经费进行单独核算。(3)取得市发改委拨付的工业基地发展基金500万元,专门用于新建一条生产线,K公司从该生产线建成后共计提折旧90万元并在税前扣除。(4)取得所在街道拨付的企业发展基金120万元。另外,K公司下设一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全资子公司M公司,2013年8月“营改增”后,因为税负上升而取得当地财政部门发放的“营改增”税负增加的财政补贴。请问:(1)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如何界定?财政性资金界定为不征税收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能否扣除?(3)从所在街道取得的企业发展基金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4)M公司取得的“营改增”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案例四:职工教育经费中的常见税务检查事项B公司为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文档大小:29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