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docx / 文档详情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7
约3万字
约55页
0
35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docx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50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

第一篇: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日公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哉内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向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方可以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内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第四条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亮证经营,并按烟草部门对外公布的卷烟零售批导价格进行销售。第五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烟草专卖零售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其他烟草制品经营者提供烟草制品。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运输、存储、邮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非法印制、销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或者为其提供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运输、存储、邮寄走私烟草制品以及为其提供条件。第七条存储烟草制品应当持有当地进货的有效证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非法烟草制品提供存储条件。第八条依法实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度。跨市、县自运或者托运烟草专卖品,应当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准运证。邮寄、异地携带烟草制品的数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因特殊需要超限量邮寄、异地携带的,应当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第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行使以下职权:(一)对违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二)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涉案的烟草专卖品和其他相关物品实行登记保存。第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第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者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查证件;(二)实施登记保存时,应经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当事人实施登记保存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事项。登保存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因安情复杂确需延长保存期限的,应经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延长保存期限不得超过30日。第十二条涉嫌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在其烟草专卖品或涉案物品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保存后,应依法接受调查处理。不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发布通知或公告,在通知、通告或者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到案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登记保存的烟草专卖品变卖处理。变卖款上缴国库。第十三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货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及用于生产、销售的工具、设备和其他相关物品,并处生产、销售人、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货值50%的罚款要针对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是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而为其生产、销售提供场地、运输服务及其他条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并处2000元以上5尤元以下的罚款要针对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销售走私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要针对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是走私烟草制品而为其提供服务及其他条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要针对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存储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者非法存储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存储的烟草制品,并处存储的烟草制品货值50%的罚款要针对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或者应知是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而为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

文档大小:35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