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docx / 文档详情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docx 立即下载
2025-08-28
约2.8万字
约47页
0
44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docx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

第一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为促进老年人学法、懂法,提高社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2016年4月15日,先锋公寓居委邀请到上海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倪迎佳律师在睦邻屋为社区40多位老年人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讲座。讲座内容围绕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即将实施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涉及到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的财产、养老、消费等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丰富详实、生动典型的案例,介绍了老年人在赡养权、财产享有权、继承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提醒广大老年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倪律师引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结合自己所办理过的案件,用通俗易懂的本土化语言,通过互动对答的形式,引起老年居民的一致共鸣。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老年人维权保障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懂得如何运用相应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先锋公寓居委2016年4月18日第二篇: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法治讲座]文章标题: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法治讲座]法治讲座――老年人权益保护(讲稿)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作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联合国提醒各会员国:要“铭记21世纪老龄化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挑战”。一、侵害老年人权利的现象(一)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文章-http:///找文章,到]专家指出:直接占有老年人的现金、房产、存折、债券、股票、抚恤金等,成为近年来侵占老年人财产的一种趋势。面对“赖账”的不肖晚辈,老年人该如何保护自己?前不久,上海市闸北法院判处了一例侵占老人存款的案例。判决许某还其母吴老太钱款4.1万元。几年前,75岁的吴老太回安徽老家居住。临行前,女儿许某说想帮她保管其在上海的银行存折、邮政储蓄存折和身份证,以免老人不小心丢失。想想有理,老人便同意了。没想到仅过了几天,许某就取出本息挪作他用。老人去年才知道这件事,催要了近一年,女儿就是拖着不还,直到引出这场官司。(案例1、2)在子女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的案件中,75%以上的老年人未向子女要借据,这样就造成子女赖账有恃无恐,老年人的官司因为手中没有借条而取证艰难。老年人对子女应该多一点戒备之心,应该增强对一些借口和欺骗行为的识别能力。借款行为发生时不打借条是老年人的致命弱点,这看起来是对家庭成员的信任,但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生存法则。(二)对老年人人身权利的侵害受长期封建思想影响,继父、继母的权利在许多人心里常被忽视。社会学家指出,这种痼疾在现代社会中已总体减少,但是因为现代社会竞争的加剧、生活压力的增加,反而在局部出现了冲突加剧的现象,老年人必须警惕。张老先生和王女士本是南京市的一对再婚夫妻。婚后8年来,老两口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生活虽不富裕却十分和谐。然而张老先生的儿女一直不接受她。去年冬天,张老先生一人去北京探望小女儿,不想却在北京突发脑溢血不幸病故。几个儿女在并未通知王女士的情况下就将张老的遗体在京火化,并将骨灰与张老先生前妻的骨灰安葬在一起。王女士得知噩耗后十分悲伤,但更让她痛楚的是张先生的子女死活不告诉她张先生骨灰的安葬地点。今年初,王女士以自己的“悼念权”被剥夺为由将张先生的子女告上法庭。今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赡养继父,又怕无法继承财产,儿子竟鼓动86岁的老母亲与共同生活了40余年的继父离婚”的案件——孙老太太早年丧夫,自己独自拉扯4个孩子生活,后来组建了新家庭。新夫赵某聪明手巧,靠在外做些小生意养活了9口之家。数十年过去了,7个子女都长大成人且成家另过。劳累了一辈子的老两口在卸下了抚养重担后,本应安度晚年。可是,子女们怕将来得不到房屋财产,和媳妇们一撮合,竟威逼86岁的老母亲到法庭起诉继父,要求与已共同生活了近半个世纪的老伴儿离婚并分割财产。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对这群儿女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广州市南方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调查显示:在老年人再婚时并未取得子女支持的家庭中,“外来者”的权利往往不被重视。以往的矛盾多发生在赡养问题上,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再婚群体的增加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一方老人生病住院,子女们将“新老伴”挡在病房外,连起码的“探视权”都被剥夺;又如,一些子女故意将本可以调和的孩子教育、生活习惯等琐碎矛盾激化,表面上虽然“不反对”老人再婚,却使再婚老人得不到同居探望的权利;再比如上面提到的王女士连“悼念权”都被剥夺。(三)常被遗忘的“精神赡养权”近年来,老年人维权又出现了一种新鲜事:一些晚辈虽然付给老人一定的赡养费,但是有意孤立老人的生活环境,长期不探视老人,使老人处在一种孤独、凄凉的境地。一些老人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要为自己争取“新”的权利。今年5月,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

文档大小:44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