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合同名称与业务实质不符也会被罚噢!M公司签订债权投资计划合同,合同约定固定利率,按季收取收益,计入投资收益,金额共计100万余元,未缴纳营业税,被税务机关责成补缴营业税及附加5万余元,并加收相应滞纳金。案情概况M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业务。2013年该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金运作投资,签订债权投资计划合同,合同约定投资年限,合同内容为某项目筹建工程等,合同约定固定利率,按季收取收益,到期还本,所收取收益均已计入投资收益,金额共计100万余元,未缴纳营




个人股权转让征个税-说易行难经常接到”个人股权转让究竟怎么算个税”的问题,有纳税人提问的,也有基层税务机关提问的.团队研究了大量的提问,发现:目前的个人股权转让的法规在征管环节存在问题和难点,不易操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总结和分析如下:随着经济社会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新的股权转让形式不断涌现,新的涉税诉求不断提出.由于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源广泛、情况复杂、转让隐蔽性较强等特点,加之部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基层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不是所有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常见不需要帖印花税的合同【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




案例:待摊费用的确认及摊销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企业发生的各项待摊费用,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严格划清费用受益期限,合理分摊到各个收益期间,以便正确计算各期盈亏。一、待摊费用的确认待摊费用的确认主要是以分摊期限而确认。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为待摊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分次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为长期待摊费用,如超过一年以上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案例解析退货行为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案例A重工机械公司以20万元销售一台挖掘机给B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与A公司协商,将挖掘机退还A公司。由于挖掘机已使用过,A公司同意B公司退回已支付的货款16万元,其余货款4万元为挖掘机使用费的补偿。这种特殊的退货行为,A公司、B公司该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该业务正常销售下,销售方、采购方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1.A公司发出货物的处理借




经营期限短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税前扣除的摊销费如何确定某生产性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300万元,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年限为50年,但该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期限为30年。税法可以税前扣除的每年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是6万元还是1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二十九条“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经济批量法下存货控制的探讨内容摘要:本文就存货的相关成本、经济批量法基本模型作了简述。主要就存货控制的经济批量法存在数量折扣的情况下,企业该如何选择:是接受数量折扣,还是放弃数量折扣;接受数量折扣时是全部接收,还是部分接受进行了探讨。在对存货的储存成本具体分析时,引入了用数量比来确定储存时间,把年内不同的平均存货量与其储存的时间长短联系了起来。关键词:存货控制经济批量法数量折扣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提供服务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持有的各类物资。存货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往往占有较大比




实际利率法下经营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22条规定,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承租人租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上没有变化。笔者认为,除直线法、工作量法和劳动量法外,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业务,特别是对重大的中长期经营租赁业务,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将未来期间的应付租金资本化——按租金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也是一种较为系统、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是账务处理问




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如何缴税【问题1】我公司将现有的存货(商品房),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剥离给总公司,同时冲减资本公积。请问就此业务我公司是否纳税?【解答】公司相当于将商品房无偿赠送或分配给母公司,按现行税收政策相关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问题2】请问依据的文件是什么?【解答】一、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子公司将商品房剥离给母公司,实质为子公司将商品房无偿




房企借款利息扣除把握三个关键点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由于生产经营的产品比较特殊,需要周期性地占用大量的资金,因此难免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发生借款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影响到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但如何才能合理、合法地税前处理借款利息,一些纳税人并不十分清楚。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前扣除借款利息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所得税前不要重复扣除完工前的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




新准则下“五险一金”如何做会计和税务处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财税处理,是企事业单位几乎每月都要做的分录,本文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结合税务处理作一探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会计处理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




租售同权来了,出租房子应该有哪些税事要了解?7月18日,广州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消息刷爆朋友圈,21日,住建部等九部委宣布将厦门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厦门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完善。什么是租售同权?对于广州最新发布的“租售同权”政策,有人解读为:租房也可上名校。具体要求包括:1、具有广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2、承租人要符合本地无房、租房有备




看《人民的名义》,须知道的财务风险《人民的名义》火爆异常,宝宝们看得痛快淋漓,纷纷说已经很久没有一部剧有勇气这么露骨地探讨腐败问题。说到腐败和经济犯罪,总离不开钱,说到钱其实就和财务有关,所以你看,美女高小琴的山水集团才成了侯亮平的突破口,陆处长才一次又一次地跑去翻人家的账本,山水集团的财务总监死得莫名其妙......一桩桩最后还真都牵扯到财务问题了。账本1假账除非有小金库,否则从企业账户出去的资金总是需要体现在账面的。《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的蔡成功贿赂欧阳菁的50万就是个棘手的问题。剧中欧阳菁的那张银行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资折旧年限和残值有什么差异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1.会计方面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适用范围的思考摘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自1999年以来,我国财政部先后三次制定及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本文从国内和国际两个角度,对准则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比较分析,探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设,以期完善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美国是最早制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国家,主要有《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第29号——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和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3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部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




违约金的账务处理违约金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取和支付的违约金是单位因违反经济合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经济合同,依据约定的条款收取或给予对方的一种经济赔偿。在经济活动中,违约金的收付,税法的规定和具体的凭证处理不尽相同。卖方收取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卖方收取违约金,是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一般会被认定为价外费用。例如,A公司购买B公司货物,合同约定价款100万元,付款期限为货物交付10天内。10天期限内,A公司未按约定付款。50天后,A支付货款100万元,并按合同约定,向B公司支付违约金3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企业主必读!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控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应收账款的数据往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企业效益、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与企业的发展和存亡息息相关。而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使处于债务链中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走向破产倒闭。所以,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下文将从法律角度在预防应收账款风险、合法手段追收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问题【问题】我公司是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请问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的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满后是否要重新认定?【解答】根据财税[2009]123号和粤财法[2010]24号规定: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三)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




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描述:我公司与某离职员工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其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受聘于我公司的竞争企业,我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这两年内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请问,这种按月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应该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国家或者地方是否有可以依据的书面文件?是否可以当作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进行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




个人股权转让前,这9个问题一定要明白!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2.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3.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5.股权转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