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即分录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如果是货币性职工薪酬,则分三种情况:1.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比例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2.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3.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1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合理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是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浅析为了规范企业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相关解释。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和内涵,拓展了其核算范围,并在职工薪酬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非货币性福利”的概念。一、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




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规定和要求【问题】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规定和要求?【解答】1.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工资、薪金扣除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政策解析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会使用外单位的人员,即劳务派遣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派遣工费用时,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以下就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做一简要分析。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可否作为本单位工资费用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




举例论证:职工薪酬及其核算在所有费用开支中,职工薪酬占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工资又是费用开支中很独特的一类,工资既是一个常数(指正常情况下员工工资),又是一个变数(指需要加班时加薪);工资既是单纯的支出(指应付给员工的报酬),又是能带来收益的支出(好的员工在接待顾客上,在消费者心理掌握上很优秀,能做出比普通员工高出几倍的营业额),所以,工资的支出,要注意它的特点,既要降低工资的开支,又要注意工资支出所能带来的效益。企业员工工资支出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在我国,工资一般是按月计算的,并且是先劳动后支付




效益工资属于工资总额吗你知道什么是工资总额吗,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呢?效益工资属不属于工资总额?会计网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为您解答。工资的计算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要计算在工资总额中。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但不包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以及单位




如何区别应计入“工资”及“福利费”的补助?问:是否只要有“补贴”字眼的支出,会计上一般都作为“工资”处理,而税法上则全部归为福利费处理么?如果不是,那么哪些应是,哪些不应是?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上述规定和参照1989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财税处理一、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工资如何缴纳个税?来源于中国会计视野的问题:合伙企业每个月支付给合伙人的生计费是否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上每月支付的薪酬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损益?之前在一个税务培训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训老师提到每月支付给合伙人的生计费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年末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不得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这是真的吗?感觉这会重复纳税啊!解析:关于会计核算。合伙企业每个月支付给合伙人的




技巧职工薪酬核算小技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即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作为一种耗费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同时,企业与职工之间因职工提供服务形成的关系,大多数构成企业的现时义务,将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形成企业的一项负债据此可以看出,企业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在确认成本费用(或资产)的同时要确认一项负债,再行发放或者支付上缴,而不是于职工薪酬支付




员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问:老师你好!请问如果我公司有一员工年终一次取得的奖金为4800元,请问该如何计算个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和福利性补贴税前扣除要注意这些细节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明确了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等税前扣除问题。这对企业来说,虽然是一项十分利好的政策,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征纳双方都需要关注相关操作细节,从而防范涉税风险。一、关于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新政策规定:34号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




企业职工薪酬涉税问题分析企业职工薪酬涉税问题分析职工薪酬的核算在税会上一直存在着差异,我们知道2014年7月1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进行了修订,随着新准则的修订实施进一步加大了税会差异,而职工薪酬主要的一个税会差异就是企业福利费。会计规定: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




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我国有很多的税种,深圳税务师事务所在本文中主要来谈谈职工福利费的一些税前扣除情况,具体可参考相关的法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何衔接?在会计处理上,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




职工福利费余额处理一、职工福利费余额税务规定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0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区别是?问: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




如何区分与工资相关的四个基本概念“工资总额”、“职工薪酬”、“工资、薪金总额”和“工资、薪金所得”四者概念范畴、法规依据、使用范围等有何不同?四者概念的区别总体来说,“工资总额”、“工资、薪金总额”和“工资、薪金所得”三个概念虽有区别,但差别不大,主要是“职工薪酬”与这三个概念差别较大,集中体现在概念范畴、法规依据、使用范围和使用主体等方面。一、概念范畴、法规依据、使用范围方面的区别1.“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属于统计范畴的概念,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政府为了能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指标进行宏观调控,




企业给员工购买企业年金如何缴纳个税【问题】企业给员工购买企业年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




解聘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近日,某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机关咨询: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员工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A企业拟停业整顿,解雇大部分职工,根据职工工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笔补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没有疑义,计算方法也已清楚。但有两个具体问题难以把握,不同的认定结果会造成计算个人所得税有较大差异,对职工个人影响很大。关键问题据笔者了解,两个关键问题,直接影响了职工解聘补偿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一是工作年限是以职工工龄,还是以其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数为准?有些职工来本企业前,曾在集团总




员工福利待遇有哪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规定员工福利待遇有哪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规定一、员工福利待遇有哪些?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2、住房津贴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




二倍工资这9个问题你都掌握了吗?导读: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涌现了大量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诉讼,同时也给司法实务带来了一些问题。笔者就此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供读者参考。一、什么时候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