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实例说明怎么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doc 立即下载
2025-01-03
约2.9千字
约5页
0
70KB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实例说明怎么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doc

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实例说明怎么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实例说明怎么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
【内容概况】背景资料主营化工产品销售的A公司是某省B研究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A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多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日常运转现金主要依靠母公司B研究院的往来借款,近5年亏损额为500万元.B研究院净资产5000万元,历年盈利,未来预......
背景资料
主营化工产品销售的A公司是某省B研究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A公司自1995年成立以来,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多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日常运转现金主要依靠母公司B研究院的往来借款,近5年亏损额为500万元.B研究院净资产5000万元,历年盈利,未来预期保持年所得额300万元.
A公司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资产类:银行存款1万元、应收账款100万元、存货50万元(为过期未报废农药产品).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1300万元(为母公司B研究院历年来垫付A公司日常运转费用及非经营性借款)、应付工资1万元.
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500万元、未分配利润-1650万元.
母公司B研究院决定注销A公司,实现业务整合.怎样选择注销方案,才能最大限度地弥补投资A公司的亏损,减少母公司未来的税收支出.
筹划方案设计
A方案:一般性合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B研究院若实施一般性合并,A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几乎等同于公允价值,无评估增值可能,A公司资产近5年未弥补亏损500万元不能在B研究院未来所得中得到弥补.合并后A公司其他应付款下B研究院的往来借款,与B研究院其他应收款下A公司的借款对冲,B研究院滚存未分配利润合并后减少1650万元.该方案下,B研究院因一般性合并,投资A公司的亏损未获得税收弥补.
B方案:特殊性合并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A公司是B研究院全资子公司,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B研究院若实施特殊性吸收合并,A公司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以原有的计税基础并入B研究院.因A公司净资产为负,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B研究院可弥补的A公司亏损额为0.A公司近5年亏损额500万元无法得到弥补.同样,B研究院投资A公司的亏损未获得任何税收弥补.
C方案:直接注销
A公司通过程序实施资产、债权、债务清算后,直接注销,B研究院投资A公司,产生投资损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A公司资不抵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算所得申报表计算思路,A公司欠母公司B研究院往来款1300万元,因A公司无力偿还,转作债务清偿收益.经初步计算,清算所得为1150万元,弥补前5年亏损500万元后,还有清算所得650万元,需缴纳税款160万元左右.而A公司账面存款只有1万元,根本无力缴纳税款.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关门的企业,竟然需要缴纳清算企业所得税,显然有悖常理.在实践中,资不抵债情况下清偿收益如何计算,给执行清算的税务人员带来很大困扰,需要国家税局总局作出进一步明确.对此,天津市地税局、国税局《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公告》明确了清偿收益计算限额,帮助企业走出了因无力偿债而关门却需缴纳清算所得税的死胡同.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清算期间确定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企业清算期间应支付但由于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的未付款项,无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根据该办法规定计算,A公司清算所得为-15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查看更多
单篇购买
VIP会员(1亿+VIP文档免费下)

扫码即表示接受《下载须知》

注销连年亏损子公司-实例说明怎么最大限度弥补投资损失---

文档大小:70KB

限时特价:扫码查看

• 请登录后再进行扫码购买
• 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注册及付费下载,详阅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 如已在其他页面进行付款,请刷新当前页面重试
• 付费购买成功后,此文档可永久免费下载
全场最划算
12个月
199.0
¥360.0
限时特惠
3个月
69.9
¥90.0
新人专享
1个月
19.9
¥30.0
24个月
398.0
¥720.0
6个月会员
139.9
¥180.0

6亿VIP文档任选,共次下载特权。

已优惠

微信/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可开具发票

VIP尽享专属权益

VIP文档免费下载

赠送VIP文档免费下载次数

阅读免打扰

去除文档详情页间广告

专属身份标识

尊贵的VIP专属身份标识

高级客服

一对一高级客服服务

多端互通

电脑端/手机端权益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