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宣传教育等各种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之处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经济全球化下劳资关系的特点经济全球化:全球市场化与资本全球化劳资力量对比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与劳工运动重组劳工标准与国际经济贸易挂钩及反倾销中国的国际竞争的战略选择如何通过合理、妥善的劳工政策来协调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和法律问题2.中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和趋向劳动关系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但调整机制尚不完善劳资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劳动关系正在由个别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现状、面临问题及对策初探作者:潘岳燕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09-12-9本站发布时间:2009-12-922:06:17阅读量:962次[摘要]《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工商联、法院等认真组织实施,各类企业、社会各界努力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在贯彻实施中也面临不少的困难和挑战。本文通过在浙江省温岭市的全面深入调查,真实反映《劳动合同法》实际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深入




《劳动合同法》规制下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二、国内外立法规制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中“三性”的规定及修订2.《劳动合同法》修改(二)国外研究现状三、劳务派遣的特征四、劳务派遣的优点五、我国劳务派遣经历的类型六、劳务派遣用工被滥用与异化的情况七、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构成分析(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特殊劳动合同关系(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之间的实际履行劳务关系八、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规制思考九、劳务派遣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受派遣劳动者对派遣单位的义务(三)劳务派遣单位对受派遣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企业劳动关系的依法调整主要内容:1、我国《劳动合同法》起草的背景;2、《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解析;3、《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对照;4、企业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以及如何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调整的各项机制和制度。一、《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2005年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何鲁丽副委员长做了“当前劳动关系现状及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普遍”的报告。(主要内容摘录)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从检查情况看,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问题的若干规定导言讲三个问题:一、《劳动合同法》有关工资条款的解说《合同法》中有关工资条款归纳(共33条):(一)制订有关劳动报酬(广义工资)的规章制度(第4条)(二)关于工资决定机制(第5.6条)(三)关于宽限期的劳动报酬(第10.11条)(四)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第17.18条)(五)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第20条)(六)关于服务期的工资问题(第22条)(七)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问题(第28条)(八)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第30条)(九)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31(十)关于无过




《劳动合同法》出新企业如何应对左祥琦著名劳动法专家左祥奇:首先我们大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我们现在的一个,从劳动关系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国家从计划体制下,过渡到市场经济的今天,劳动关系的法律概念是发生变化的,在计划体系上我们的劳资关系并不是一种契约关系,他看成一种行动力的关系,今天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或者说劳动法出台之后,我们的劳动关系把它变成了一种市场化的契约关系。契约关系以后,其实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了,劳动合同里面有一种平等性。具有平等性以后,跟过去的很多的想法,跟概念都是完全的不一样了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实务运用您会计算最低人工成本吗?维护企业的利益,保护自己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第一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通过与实施时间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地方立法的关系第一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修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抄袭可耻·FX第二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第二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十




劳动合同法讲义幻灯片1宣传、学习《劳动合同法》讲义提纲工作理念:以以人为本为宗旨以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核心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幻灯片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1)用人单位不愿签定劳动合同(2)劳动者不愿签定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3、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强势地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1)滥用试用期(2)拖欠或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支付加班工资4、国内外形式的需要(特别是外贸型企业,国际上都十分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所以只有完善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及现行法规政策的主要区别(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林景青)项目原规定新规定主要区别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除重申原规定外,还增加了以1、新规定要求用人单一、用人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下内容: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1、实体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建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单位的规章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立和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制度偿责任。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常见的误区与风险防范讲课人:罗如圭湖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顾问湖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广播电视台劳动保障事务特聘专家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劳动法律顾问湖南保利劳动保障事务有限公司首席专家联系方式:个人网站:http://www.wnfqw.com/index.aspx专家公司网站:http://www.hnbllw.com/电子邮箱:luorugui@yahoo.com.cn传真:0731-82294408电话:0731-82294408(办)0731-84463130(宅)13875




《关于劳动合同立法若干问题的初步研究》石美遐,1956年10月生于山东省荣城。1982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系。1990年至1991年留学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现为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劳动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险,妇女劳动权益等。主要著作有:《集体合同集体谈判》、《市场中的劳资关系》等。现实需要劳动台同立法的再一次突破我国的劳动合同立法,第一次突破是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它第一次以劳动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这一世界通行做法加以肯定








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稿(1)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2009-08-01)背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最新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极大冲击着用人单以往的用工管理模式,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了挑战,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根据新法调整用工思路、规范操作模式、规避法律风险、节约用工成本,成为我们企业用人单位十分关注的内容。为此根据最新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作经验,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操作技巧与应对措施进行阐述和讨论。我今天主要讲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126(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1.女工保护一、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紧急从事的劳动。二、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




13no.勞工台灣話題焦點我國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之窘境與展望—由美日制度看台灣未來發展方向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王厚偉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視察黃琦雅壹、前言「大同公司解僱工會白理事長」、「尊龍客運公司解僱毛常務理事」、「國光客運公司解僱楊工會理事長榮德」、「渣打銀行發函通知工會常務理事率而罷工將不排除包括解僱在內之懲戒手段」、「中國時報資遣工會陳常務理事」等等,都是工會幹部與雇主間,因執行工會權責,遭雇主懲戒或計畫懲戒案例;揆諸工會存在之目的,係希望透過集體力量儘可能與雇主達到形式上或實質上平等及均衡,進而協




《劳动合同法》问答集锦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解释:同1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比例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劳动法学》课程课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9年就业形势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仍时有发生,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3、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劳动者超时加班,并且不付加班工资。(一些企业不执行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少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被企业解雇或者不发工资。)4、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目前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群主要是国有、集体单位职工,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


